對某一單位、某一部門工作進行全面性總結,既反映工作的概況,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缺點,也要寫經驗教訓和今后如何改進的意見等。寫總結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總結精選篇一
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為了把這項工作抓好、抓落實,我們把它納入了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
一是落實了領導班子,成立了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書記包亞軍負總責,鄉長涂紅祥任組長,全體安委會干部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鄉安監所內),由俞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湯承國為成員,具體負責日常工作開展。
二是落實了目標治理責任制。年初由鄉政府統一下達煙花炮竹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并與各村各單位簽訂目標治理責任書,明確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內容和目標,把社會穩定和安全事故與鄉、村干部的獎金和工資掛鉤,作為各級干部及村級年度工作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會不穩定的,限期督促整改。
三是落實部門責任。我們以責任書的形式,把責任細化到各部門,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鄉政府負責搞好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工作過程中的指導和監管;鄉財政所做好資金調度,財政再困難,首先要保證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經費到位,鄉派出所負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處,鄉司法所負責各類矛盾糾紛的調處,鄉安監所負責合法銷售點的安全治理、換發證及個體作訪戶的排查摸底。
四是落實工作經費。鄉政府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仍擠出2800元用于煙花鞭炮的宣傳和整治經費。
針對我鄉非法煙花爆竹銷售的反彈情況,我們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軟化。
二是組織了10多人工作隊伍,深入到各銷售點和非法個體作坊進行排查摸底,共查出隱患27處,為整治打擊活動提供了依據。同時我們在各村重點部位還確定了專門的信息員,做到了信息準確,把握及時,發現隱患,立即查處。
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總結精選篇二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莊勛洋
成員:
2、工作職責
負責20xx年春節期間我校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的統一籌劃和部署,并具體落實相關人員的職責和活動的開展,對該活動負有領導和監督的職責。一有事故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不得隱瞞、虛報。
6、開展可燃物清理專項行動,將各類消防安全隱患解決在1月26日(農歷十二月廿九)之前,重點對房前屋后、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等進行可燃物清理。同時學校安全檢查組人員檢查了消防器材配備情況,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暢通。
7、總務處牽頭,組織我校后勤組人員檢查學校全部建筑物,關好門窗,防止校外的煙花沖進學校造成不良后果。20xx年1月27日除夕晚上,由學校總務處主任xx老師、保衛處主任xx老師和值班保安堅守,準備好滅火器、濕拖把、水槍、水帶等設備,密切注視學校外(尤其是靠近學校圍墻處的居民住處)的煙花燃放情況。
8、在春節期間,我校每天的值班人員、值班保安人員都堅持向保衛處匯報當天我校安保情況,再由保衛處負責匯報至領導小組。
9、1月26日下午,我校保衛處主任xx老師和副主任xx老師參加了xx市20xx年暨"兩節"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會議及微型消防站培訓。
我校歷來都比較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尊崇"安全無小事"的管理原則,一直以來都能以安全為核心去落實各項教學教育和德育工作。在此次的活動中,我校能夠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從而為我校安穩度過春節佳節提供了安全的保障。
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總結精選篇三
根據我區煙花竹安全監管工作的實際,區安監局制定并下發了《海曙區安監局關于海曙區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竹零售經營有關事項的通報》(海安監管〔20xx〕45號)、《海曙區安監局關于往年春節期間煙花竹零售經營人代保管的煙花竹處理辦法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46號)、《關于印發〈海曙區煙花竹經營安全條件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2號)和《關于印發〈海曙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竹無證經營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3號);成立了以區府副區長胡余波為組長,區府辦副主任郭保榮、安委辦副主任、局長盧洪波為副組長,區安監、、恥、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區煙花竹安全管理協調小組,明確了組織領導、工作目標、整治內容、工作措施和時間要求,并在海曙區安全生產工作例會上、對今年煙花竹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
按照“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的原則,我區各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在打擊和查處轄區內非法經營煙花竹的行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從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對煙花竹銷售點的安全條件和從業行為進行了47次安全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157人次、車輛39臺次,取締無證經營35家、收繳非法產品404件,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整改復查意見書》各1份, 取締非法儲存窩點1個,治安拘留1名,發放舉報獎勵費0.14萬元。
春節長假是煙花竹違規經營的高發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煙花竹銷售燃放的火期,也是安全事故發生的高發時段,為了加強安全監管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區、恥和工商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時間每天一次),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經營和舉報投訴。季節性零售結束后,區安監局又及時組織人員對煙花竹回收和禁售情況進行了抽查;確保做到不留下一個盲點、全區所有經營戶全部按規定停止了銷售,確保了煙花竹安全經營和燃放安全。
根據寧波市安監局的.統一部署,我區今年春節期間共發放《煙花竹經營(零售)許可證》95個。在發證過程中,針對我區實際,按照“嚴格條件、合理布局、總量控制”的原則,對照發證條件,嚴格把關,逐一上門審查。發證過程中堅持做到“兩個一”,即發證前普遍對零售經營者進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對各零售點進行了一次安全檢查,提高了經營者的安全素質,增強了安全意識,核查了各零售經營場所的安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或安全培訓不合格的,堅決不予發證。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把非法儲存和違規經營煙花竹的危害程度進行深入的宣傳,要求把宣傳工作落實到各社區和居民中。在此期間,區安監局印發了20xx份《海曙區居民購買燃放煙花竹注意事項》、發放了20xx份宣傳畫、95塊全區統一的零售點標示牌、煙花竹安全宣傳片、16條led顯示屏標語。二是加大對煙花竹獎勵舉報宣傳力度,借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使獎勵舉報辦法家喻戶曉。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煙花竹季節性銷售的行監管工作。
存在問題:今年我區在煙花竹安全監管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個別煙花竹經營戶安全意識差,“重經營、輕安全”的現象依然存在;二是個別經營點在經營煙花竹的同時,違反規定,經營非本轄區批發公司的物品;三是無證經營現象仍然屢禁不止。
今后我們要進一步總結經驗,克服不足,力爭使明年的煙花竹季節性銷售的監管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總結精選篇四
今年的春節,我市城區煙花爆竹實行“禁改限”的第二年,這對煙花爆竹市場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煙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事關社會穩定,特別是一年一度的春節,更是安全事故發生的高峰期,其中煙花爆竹的監管更是工商部門的重點,為了做好該項工作,我局根據瀘州實際,及時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的'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區、縣工商局也相應地成立了整治領導小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層層抓落實。同時要求工商所對轄區市場落實專人負責,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杜絕履職不到位和在崗不履職的現象發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軟化。
一是積極配合市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認真搞好宣傳,大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加大打擊非法生產、非法銷售、非法燃放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會議、有線電視、宣傳車、標語、橫幅、廣播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內容、目的、意義,增加了群眾的安全意識,使少數非法生產作坊戶自覺停產轉業。
二是嚴格對煙花爆竹市場的市場準入,嚴格按照國家對煙花爆竹經營條件核發有相關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嚴格前置許可。春節期間城區新辦煙花爆竹營業執照的有效期與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經營煙花爆竹或超經營范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了規范直至依法取締,予以停止經營行為。
一是對煙花爆竹經營戶的經營資格進行檢查規范;認真審核煙花爆竹經營主體資格,嚴格審查其前置審批程序,無安監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堅決不予辦理營業執照。對無證照經營行為,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二是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檢查,檢查是否有過期產品和違規進貨產品和不合格產品。制定了煙花爆竹市場秩序檢查工作方案,圍繞煙花爆竹集中銷售攤點、燃放地區,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通過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提高執法效能。
我局從實際出發,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戶監管責任,落實到各所片區監管人員,進行零距離檢查并做好巡查記錄,重點檢查煙花爆竹的進貨渠道、進貨票證、庫存數量、銷售去向、商品質量證明等事項,確保煙花爆竹來源渠道清楚、產品質量有保障、銷售方向明確。
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總結精選篇五
在20xx年的煙花爆竹銷售審批工作中,我區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把市場準入關。整個銷售期全區銷售點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點10家,春節期間審批許可的臨時銷售點116家,銷售點布局:農村片55個(含10個常年銷售單位),城市片71個;組織對130家申請單位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從業人員260人;在銷售安全監管工作中通過加大宣傳力度、領導帶隊檢查、積極開展聯合執法、開展專項行動等措施,維護了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良好秩序。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局長姜浩為副組長,各街道、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加強了對煙花爆竹銷售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召開了專題會議,對煙花爆竹監管和聯合執法工作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職責分工,落實了各部門、各街道的職責。各牽頭部門、各街道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制定了聯合執法行動方案和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分管區長3次親自帶隊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安全工作,在農歷小年、臘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節銷售高峰期,局領導班子帶隊分成3組檢查,各街道也分別由主管領導帶隊檢查,保證了銷售旺季的安全,為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領導保障。
二是嚴格審批,控制銷售點數量。
今年xx區共收到煙花爆竹申請144份,為嚴格控制銷售審批數量,合理布局,根據我區的實際,在市局規定的審批條件基礎上,提高了市場準入的條件,繼續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迎客路為我區唯一一條迎賓線路,是外地人看大連的一個重要窗口,我區仍將“迎客路主干道兩側臨街店面不設置煙花爆竹銷售點”做為一項審批要求,全區126家審批許可的銷售點無不符合《消防法》規定的問題。
在審批工作中我們主要把握以下4個環節:一是嚴格審批條件關。對銷售點使用面積低于15平、賣場與居民住宅樓為一體建筑、庫房在居民區內、營業執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單位堅決不予審批;二是把好現場審查關。我們聯合街道安監站對所有申請單位逐一進行現場審查拍照,聯合區城建局對臨時占道設置輕體房的銷售點進行審查;三是把好培訓考試關。對于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單位堅決不予審批;四是把好許可關。每一家銷售單位都要由局務會集體討論通過,獲得許可的銷售點向區安監局遞交安全經營承諾書,做出了安全經營承諾。
三是廣泛宣教,營造安全氛圍
整個銷售期間,全區加大了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區安監局印發《xx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180份,通過各街道、社區居民委發放張貼宣傳畫200余張,傳單5000張,張貼通告1000份,利用報、窗、欄等形式發動全方位的宣傳。
四是突出重點,提高監管實效。
全區的煙花爆竹監管工作,在做好對銷售點的常態管理的同時,突出監管重點。一是確定重點時間段(臘月小年當日、臘月28至30三天、正月15當日),加大執法力量,多組分片檢查;二是劃定重點地區,將泉水街道、山東路地區、泡崖街道區域劃定為今年安全監管的重點地區,加強對這些區域的執法檢查;三是列出重點監管的銷售網點,要求這些銷售點寫出書面的安全經營保證,提高其自我約束力。通過這些措施,有效地規范了經營行為,全區經營秩序有了更明顯的提高。
五是推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深入開展打非專項整治和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行動。
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的原則,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由區安監局牽頭成立了3個聯合執法檢查組,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打擊非法貯存、打擊非法銷售專項執法行動。整個銷售期,由區安監局組織協調,開展了較大規模的聯合執法行動4次,全區共出動警力630人次,出動檢查車輛200臺次,在重點路段設卡檢查運輸車輛300臺次,共取締非法銷售點7個。各街道也分別成立了由安監站、轄區派出所、轄區工商所和行政執法隊組成的聯合執法小組,開展轄區內的聯合執法行動30余次,共取締非法銷售點19個,在打擊非法銷售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了市場秩序,轄區內非法貯存非法銷售行為明顯減少。
六是從嚴管理,加大打擊力度。
一是加強日常監管。進入銷售期后,區安監局成立了兩個煙花爆竹執法檢查組,每組3人,開展執法檢查,銷售旺季,全局人員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分三組檢查;各街道在臘月小年至臘月30,每天檢查轄區銷售點2遍。整個銷售期,區安監局和各街道安監站共檢查銷售點2965家次,現場整改安全隱患215項,對1家嚴重違規的銷售點下達了《責令改正指令書》并立案處罰。二是保證較高數額的風險抵押金。我區今年的風險抵押金繼續保持往年的5萬元數額,有效地約束了銷售點自覺守法經營行為,對規范市場經營行為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三是對銷售點電氣消防設施高標準、嚴要求,各銷售點不僅按要求安裝防爆燈和防爆開關,配置水桶和砂子,在電線敷設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電纜線。
七是嚴格執行零儲存規定,加強銷售期結束后剩余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
為加強對銷售單位剩余煙花爆竹的管理,確實使每個經營單位達到零貯存的規定要求,確保整個銷售期的安全,我們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街道安監站組織對本轄區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剩余煙花爆竹貯存情況進行集中檢查,詳細填寫檢查記錄,由經營單位負責人簽字后,由各銷售點將檢查記錄以及賣場和庫房照片上報區安監局備案,區安監局進行抽查,確認按規定貯存后再退還5萬元風險抵押金。對違反規定未進行貯存的經營單位我局按規定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一是對個別非法銷售行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場南門殘疾人等共4處非法銷售點多年來一直從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銷售,區安監局無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力,轄區公安部門也擔心對其采取行動會引發社會矛盾,使其多年來成為了釘子戶,無法取締,造成這條街的其它3戶無證銷售點也無法管理,也對旁邊的合法經營業戶造成了很大的沖擊,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其部分存放在旁邊居民樓內的煙花爆竹和人員流動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二是今年的銷售管理過程中,由于公安部門加大了對煙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管理的“政出多處,多頭執法”的混亂局面,銷售業戶感覺到銷售市場的管理混亂。
1、對于金三角非法銷售釘子戶,建議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監局出面協調市治安支隊聯合取締。
2、針對今年銷售管理的情況,建議市局在銷售開始前,對輕體房的占道審批、公安部門的管理做好相關的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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