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面臨各種變化和不確定性。計劃可以幫助我們應對這些變化和不確定性,使我們能夠更好地適應環境和情況的變化。計劃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幫大家找尋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計劃書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代理記賬月度工作計劃篇一
為了加強財務工作進度,以便在特定的`時間內完成月財務工作,特制定本計劃。
1、根據上月已錄入微機中的記賬憑證,首先編制出各工程項目報表,分別上報給各項目負責人。然后編制出所有工程項目報表,最后編制公司報表,最終將公司報表上報給總經理查閱并將所有報表(包括上報給各項目負責人的項目報表)妥善保管。
2、進行上月工資核算。
3、進行各銀行對賬工作。
4、與代理記賬人員進行溝通,如何向稅務局報稅。
5、與管轄區稅務所進行聯系和溝通。
6、對部分報銷人員票據的審核。
1、每月11—12日督促各項目財務務必在15日前進行原始票據的整理,并將符合報銷程序的原始票據返回公司財務,以便公司財務有足夠的時間將各項目原始票據錄入微機并作出記賬憑證。
2、原始憑證輸入微機后,將記賬憑證打印出來并一一與相應的原始憑證進行粘貼。
3、上月工資的發放。
1、每月25—26日督促各項目財務務必28日前進行原始票據的整理,并將符合報銷程序的原始票據返回公司財務,以便公司財務在30日前將本月各項目原始票據錄入完畢并作出與憑證。
2、進行本月工資的計提。
3、進行本月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4、期末成本收入的結轉。
5、憑證的整理、裝訂與歸檔。
6、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工作。
代理記賬月度工作計劃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v^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
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
(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四)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五)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
第六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七條審批機關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準文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審批機關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下達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省級以下政府財政部門作出批準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準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級政府財政部門。
第八條申請人經批準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的顯著位置放置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第十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
第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十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第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十七條委托人對代理記賬機構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代理記賬機構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一)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附表);
(二)營業執照、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三)專職及兼職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第二十條代理記賬機構采取欺騙手段獲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達不到本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在不超過2個月的期限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撤回代理記賬資格。
(二)代理記賬機構的行政許可被依法撤銷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一)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九條規定又不向審批機關說明原因的。
《^v^會計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理。
機構共同提供不真實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對于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濫用權利、玩忽職守、假公濟私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七條省級政府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八條外商投資代理記賬機構的申請按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3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1994年6月23日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94)財會字第24號]同時廢止。
代理記賬月度工作計劃篇三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年月到年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一、委托范圍
1、業務范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帳;
(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帳薄);
(c)財務管理咨詢;
(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
(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f)清理亂帳;
(g)協助企業開立銀行帳戶;
(h)協助企業開立員工工資帳戶;
(i)協助建立各種財務制度;
代理記賬月度工作計劃篇四
網址: 現在有很多的中小型企業都找鄭州代賬公司,一方面省去了很多亂賬整理的時間,二方面很多人初創業,對財務方面不是很了解,因此找個專業的代理記賬公司就好了很多,但是近來有很多朋友咨詢代理記賬的價格,今天就來說一下鄭州代賬公司收費標準受哪些因素影響。
現如今,仍有許多小企業對于代理記賬的意義了解的不多,好在代理記賬收費標準不在于適用人群的多少。如果像其他行業一般,根據物品的稀有程度來規定價格,現在的代理記賬還真算得上是中上游水平的價位。
鄭州代理記賬公司的合法性是影響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的一個因素,如果代理記賬公司是不合法的,它們就不敢像正規營業機構一樣收費,利用低廉的服務價格來營銷服務的方式是不正確的。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既影響了法律的公正性,又容易產生其它問題。
由于代理記賬公司的法律責任規定的并不是很完善,所以代理記賬收費標準與代理記賬公司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有著莫大的關系。一般來講,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與收費標準之間有一定關系但并不是絕對關系。因為隱瞞舞弊行為這種違法的事情代理記賬公司是不能做的。
鄭州代賬公司 鄭州代賬公司
網址:
代理記賬機構有著重大的發展前景以及無窮的潛力。目前,代理記賬公司的數量越來越多,但是規模一般都具有固定模式,經濟業務范圍一般也是差不多的。所以,他們提供的服務價位也類似。為了擴大服務途徑,代理記賬公司也會提供稅收籌劃等相關的會計信息服務。
會計職稱也是影響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的一大因素。正如我們所知道的,職位越高,工資越高,會計職稱也有著類似的特點。
在會計核算中,企業產品的成本分為材料、人工以及間接費用三部分,引用到代理記賬公司,則可以劃分為人工費、場地費、辦公費以及保險費幾大類。當然了,不同的代理記賬公司之間收費肯定是存在差異,但是差距也不會太大。所有代理記賬的會計人員相比于企業內部的會計人員可能更幸運一些,因為有些公司具有雙休。
不過,由于鄭州代理記賬公司的會計人員無法深入的企業的內部參與經濟業務,所以無法獲知會計憑證上面所描述業務的真實性,這就需要他們自己的專業判斷了!因此可見,專家的經驗是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的關鍵因素吧。
鄭州凡星財務管理有限公司是經鄭州市財政局、鄭州市工商局批準的專業代理記帳、財務咨詢公司,為鄭州市中小型企業提供鄭州代理記帳及財務顧問咨詢等專業會計服務。
代理記賬月度工作計劃篇五
2. 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制作涉稅文書。
3. 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
4. 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并、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
5. 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
6. 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
(二)專項代理業務
1. 代理企業辦理工商、稅務登記、變更及注銷手續;
2. 代辦減稅免稅、代理行政復議,協調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3. 代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代辦報批手續;
4. 代理企業財產損失鑒證,代辦報批手續;
5. 代理或協助企業編制現金流量表;
6. 代辦一般納稅人認定;
7. 代理出口退稅業務;
8. 代理集團申報提取管理費;
9. 代理申報研發費;
10. 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業務。
(三)擔任常年稅務及會計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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