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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管理規定最新篇一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2、環境衛生:公共環境衛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清運)
3、小區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檢查消防隱患和消防設施、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區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和管理宣傳工作。
4、物業管理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不包括戶內小修費用及路燈和樓道燈費用。
(二)代收公用事業費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公司接受委托按統一定價代收上述費用,不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三)特約服務費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如:委托上門清潔服務、上門維修服務、上門保安服務、照看病人、老人、兒童服務、委托裝潢監理服務等,收費由雙方約定。
二、物業管理收費原則收費原則:公開、公平、公正。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物業管理收費依據
1、合同的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有償的勞務合同,物業管理企業收取費用的基礎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務所付出的成本和勞務。
2、法律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20xx年1月1日發改委和建設部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管理收費是一種服務收費,根據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務的性質、內容等不同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最新篇二
1、物業服務收費必須遵守省市頒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2、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六個原則:等價交換原則、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差別原則、優質優價原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公開原則。
3、服務收費的標準依據: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
4、服務收費項目包括:
(1)綜合服務費,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養護費、垃圾清運費、物業員工工資、福利、保險費、辦公費、培訓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社區活動費。
(2)公眾代辦性服務費,為業主代繳水、電、煤氣等;
(3)專項服務費,對業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設備的維修和小區內停車管理服務等服務的費用;
(4)特約服務費,房屋裝修、家電維修、家庭衛生、代購商品、搬運等。
5、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依據業主房產證標明的建筑面積收取。
6、服務費收取的方式:采取包干制。
7、服務費的收繳和追討程序:
(1)發送收費通知單(按季度收繳);
(2)首次追繳,第二季度發送第一季度的催繳通知單;
(3)再次追繳,發催繳通知單,并上門收取;
(4)按法律程序處理。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最新篇三
為了加強本小區的物業管理,規范小區停車秩序,保障小區內交通設施正常使用和車輛安全及道路暢通,經公司研究并報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決定從20xx年元月1日起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收取場地占用費及停車服務費,具體規定及收費標準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范圍內提供場地及停車管理服務,凡進出小區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并隨卡發放車輛進出時間聯系單,一車一卡,憑卡放行。
二、進入小區的車輛須服從當班保安人員指揮,駛停入不影響交通和業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區停放3噸以上貨車。
三、收費標準:
1、業主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60元,年票每輛每年600元。
2、外來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80元,年票每輛每年800元。
3、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累計時間在2小時以內不收費,2小時至12小時收費5元,12小時至24小時收費10元。超過24小時按此標準,每天(連續24小時)收費。
4、自行車停放,原則上不收取費用;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收費標準待小區內建好固定停車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費標準為20xx年度標準。
五、本通知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最新篇四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范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中心總監或副總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6、發放時間:每月1-2號(如遇假期,順延)。其余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文員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倉管員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辦電腦部經理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9、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文秘資源網對于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最新篇五
一、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宿舍統一使用36v電源照明,員工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油汀、電吹風、電炒鍋、干燒棒等大功率電器,如需加熱食物等,到自炊間加熱。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
4、宿舍空調設置控制用電定時裝置,統一時間供斷電。
5、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設備故障,必須通知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6、員工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室內所有電源,并進行檢查后,方可離開。
二、違章用電處罰規定
1、員工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2、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電吹風、電炒鍋、干燒棒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4、員工離開宿舍時,未關閉室內所有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三、分公司、項目檢查執行規定
1、項目部每周由項目經理帶隊,全體管理人員參加,對宿舍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專項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2、項目安全員每天與電工對宿舍進行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3、各工長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用電進行自查自糾,對違章用電行為進行制止。
4、分公司將不定期對項目宿舍用電進行檢查,如項目經理未每周帶隊進行檢查兩次,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項目經理500元;如項目安全員未每天對宿舍進行檢查,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安全員300元;如工長未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進行自查自糾,發現一處違章用電,罰工長200元。
5、分公司、項目部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最新篇六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 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20xx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xx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準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最新篇七
目 的:
為了對夜間保安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處理夜間突發事件,公司擬訂了夜間值班制度,設立夜班值班經理職位,負責督促、檢查各區域當班保安員的工作情況,對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指正,做好值班記錄。為使公司夜間秩序正常運行,夜間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夜班值班經理管理制度。
此制度為試行版,在具體實踐中將進行改進和完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適用范圍:
x公司夜班值班經理
具體規定:
一、值班經理職責
(一)監督夜班值班保安考勤情況;
(二)檢查夜班保安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情況,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三)在夜間值班過程中,要認真檢查門、窗、倉庫等的安全情況,協同保安對重要地點著重檢查。一旦發現可疑現象或不法分子,要立即通知所有夜間保安,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領導;
(四)監督夜間商戶加班、進出貨情況,沒有加班條或進出貨物審批單者一律不允許夜間作業。(特殊情況須在客戶服務部副經理及以上領導的允許下方能代辦進、出貨作業);
(五)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保證商場夜間的安全,遇有重要事件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二、工作流程
(一)值班經理上班時間為19:00(值班經理當日下班打卡取消),下班時間為次日09:00。指紋打卡上下班;
(二)保安人員交接班時,值班經理應佩帶值班經理胸牌,在交接處監督保安員簽到情況;
(三)值班經理應督促當班保安做好商場門、窗、水電等的安檢工作,杜絕一切安全隱患,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對于加班的商戶,值班經理應帶領保安班長對加班現場進行檢查,向加班商戶說明商場內的嚴禁事項,對違規者進行警告或處罰;
(五)值班經理應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對監控情況密切注意、掌控,并做好定時巡查監管工作;
(六)值班經理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時,應迅速了解事件發生的經過并適當的做出處理,或直接向相關部門負責人匯報,等待處理意見;
(七)值班過程中如有突發事件發生,如:打架、現場糾紛、偷盜跡象等,應親臨現場處理。如遇不能處理,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通知派出所處理,并詳細做好相關記錄,以備查詢;
(八)值班經理帶領保安班長巡查次數不得少于4次(上半夜2次,時間間隔2小時;下半夜2次,時間間隔3小時),并做好巡查登記;
(九)值班經理應做好當夜值班日志,于次日將當晚情況反饋給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將情況匯集,每周呈送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每周一負責檢查夜班值班經理上一周當班日志)。
三、值班紀律及處罰措施
(一)要求值班經理手機24小時開機;
(二)值班經理的值班室設置在保安部,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脫崗、離崗或怠崗。若遲到或早退,罰人民幣10元;脫崗、離崗或怠崗,罰人民幣50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需提前告知當周巡查領導進行調整,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
(三)值班經理必須是值班表安排的成員,不得雇請臨時人員。若發現,則罰人民幣50元;
(四)值班人員夜間巡查內容:現場有無異常情況、在崗人員值守情況、安全狀況等,并認真做好記錄;
(五)公司副部長級以上領導將組成夜間巡查領導小組,巡查領導將對夜班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采取抽查形式。如發現值班經理有睡覺、串崗、離崗、聚眾聊天、賭博、醉酒現象或聯系不暢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50元不等罰款,嚴重者,予以辭退處理。
(六)巡查領導發現值班經理帶頭違反紀律的,將在處罰保安員標準的基礎上加倍處理,對不服從者以辭退處理;
(七)值班經理應不定時在現場巡視,發現睡覺、串崗、離崗、聚眾聊天、賭博等違規違紀行為應立刻制止。對情節嚴重者,值班經理有權對其進行當場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夜班記錄上進行記載,次日向上級領導反映;
(八)值班經理如不能處理突發情況,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如隱瞞不報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將追究值班經理的經濟責任,并通報批評,不服者以辭退處理。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最新篇八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學校內部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構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提高辦學效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細則。
本細則包括總則、聘任、行為規范、教學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附則五項內容。
第二章 聘 任
一、教師實行聘任制。聘任教師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二、教師聘任工作由校長負責,在聘任過程中應當充分發揮校委會的監督作用。
三、教師任職的基本條件
1.對中國傳統文化具有一定的認識和感悟,并能身體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忠于黨的教育事業。
4.男性教師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性教師年齡在5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
5.具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教育教學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師聘任工作根據上級要求一般每學年進行一次,實行雙向選擇,時間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間?;境绦蛉缦拢?/p>
1.學校向教師公布教學崗位設置情況和任職條件,供教師選擇。
2.教師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提出應聘申請。
3.教學管理部門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和教師意愿以考試方式進行初選,報校長室審批。
4.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參考個人意愿以講課形式進行再選,確定聘任。
5.公布聘任結果,簽定聘任合同。
五、學校根據上年度考核情況,可以對教師不予聘用;在學期中途,可以根據教學管理考核情況對責任教師予以解聘;教師可以應聘也可以拒聘或辭去教師職務。
六、學校解聘教師或教師辭聘,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三章 教師日常行為規范
一、禮儀規范
1.在校衣著整齊,化妝自然得體,不濃妝艷抹。
2.舉止端莊,語言文明,禮貌待人。謙虛謹慎,尊重同志,同事間應搞好團結,不打架吵嘴,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集體榮譽,共創文明組,不打擊誹謗在教育教學上作出成績積極向上的教師。友愛同事,團結合作,真誠待人,同事見面主動鞠躬問好。
3.尊重、關心、愛護學生,學生問好應還禮,自覺使用普通話。
4.進入教室、參加各類會議均應把手機調至震動檔,不得接聽手機。
二、教育教學規范
1.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每位教職工都要主動關心每位學生及各種校內突發事件。
2.課前準備要充分,提前一分鐘站到教室門口,上課鈴響準時進入教室(專用教室教師必須帶領學生進入),中途不得離開課堂,不接待家長。
3.上下課規范行禮、問好、道別,準時下課不得拖堂。
4.上課精神飽滿,教態自然親切,教學語言規范,使用普通話,板書字跡工整清晰。
5.面向全體學生,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及時抓差缺。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
6.重視德育在學科中的滲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學生思想道德。
7.活動課兼任教師要落實好崗位職責,保證四到位(場地、人員、器材、輔導),切實抓出效果。
8.嚴禁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上網聊天或玩游戲等與教學天關的娛樂活動。
9.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做好家訪工作,增強教育合力。
10.樹立良好學風,刻苦磚研業務,探索教育規律,改進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三、生活規范:
1.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請假,回來要銷假。
2.按時參加各類會議及教研活動,做好筆記。
3.值日教師每天做好辦公室清潔衛生工作,保持辦公室整齊、美觀、舒適。
4.多層次、多渠道關注學生,主動糾正學生不良衛生習慣。
5.愛護學校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6.食堂排隊打飯,安靜就餐。
四.學習規范:
嚴格按照學校安排的學習任務和學習內容參加學習,具體參見《蘭州大方經典學校德育學習方案》和《蘭州大方經典學校德育培訓方案》。
第四章 教學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學工作要求
(一)備課:備課是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環節,是上好課的前提,具體包括備學生與備教材兩部分。
1.備學生: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全面了解學生、貼近學生是整個教學的核心。學生的心理、身體狀況、興趣趨向及意志力等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響著教學的正常進行與教學效果的彰顯,因而教師備課時首先要結合學生原有的基礎制定切合實際的學科教學計劃,經過備課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組通過和教務處審批后實施。如中途需要變更授課計劃,須經教務處批準。
2.備教材:教師必須反復認真地學習課程標準,鉆研教材,并根據教學要求,須超前一周備課并寫好教案,上課前對教案反復修改,嚴禁無教案上課。經驗比較豐富的中老年教師可寫簡案,其他教師寫詳案。不論詳案簡案,每節課都必須制訂明確的教學目標和清晰的教學過程,要提出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和分散難點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學結構,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記錄。
3.備課組全體教師要及時集體備課,共同研究相關教學段的要求、教學內容中的重點、難點及其處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啟發思維的手段,統一教學進度、教學要求、基本達標檢測試題。
附:比較規范教案基本內容
1.教學課題 2.教學達標要求 3.課型 4.教學重點、難點 5.教具準備
6.教學過程(包含備學生) 7.小結 8.板書設計 9.作業設置 10.教學反思
(二)上課:上課是整個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上好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
教學目標明確。要根據教學目標安排好教學的各個環節,使每節課的教學目的和要求符合課程標準要求,符合學生的實際。
教學內容正確。教學內容要注意科學性和思想性的統一,對概念、定義的表述,對原理、定律的論證,以及對事例的引用,都要準確無誤。要抓住關鍵,突出重點,并注意新舊知識的銜接,把握教材的內在聯系,符合學生的認知規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將德育滲透于教學之中;重視非智力因素的培養,管教管導,教書育人。
教學方法恰當。教學方法既是科學,又是藝術;既要符合認知規律,又要充分發揮學生的創造性。要貫徹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的原則,要正確處理好兩者的關系。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教學基本功扎實。教師要努力提高演講、解題、示范、實驗操作、制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語言要準確、規范、精練、生動,富有啟發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話授課。板書要正確、工整、清楚、簡潔,布局結構合理,體現講課的重點和過程。要注意儀表美,教師儀表要端正大方,教態要親切、自然,表情、動作要自然生動。體育教師上室外課要穿運動鞋。
嚴格上課規范。教師應該在上課前1分鐘到教室門口候課,隱性督促學生做好上課準備。上下課要嚴肅師生禮儀。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調課、不提前下課,不中途離開教室;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重視教學衛生,注意糾正學生的坐立姿勢。
(三)作業的布置和處理:作業是課堂教學的延續,是鞏固和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
布置作業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進行精選,作業量要適當,注意減輕學生過重的負擔,每天的課外作業總量不超過1.5小時。
凡布置的作業,教師必須先行鉆研,對各種解法都要心中有數,并根據作業的難易和容易出現的問題,都要心中有數。
教師應要求學生認真、按時完成作業,做到字跡端正、整齊清潔,過程完整,格式規范。不準抄襲作業。
要認真及時批改作業,不錯改、漏批,批注要工整,符號要統一,記分要客觀公正、規范。作業成績以優、良、中、差評定,并注明批改日期。評語要鼓勵性,批改方式可多種多樣,但要講究實效。對基礎差的學生,提倡面批;對作業中出現的問題,教師要做好記錄,并及時評講;對做錯者,要令其課后訂正。
關于作業要做到“四有四必”:有發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評,有評必改。
(四)輔導:輔導是課堂教學的必要補充,是實行分類指導、提優補差不可缺少的環節。
輔導應針對學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對基礎差的學生要熱情關懷,重點輔導,幫助他們端正學習態度,掌握學習方法,提高學習能力,培養好的學習習慣,使他們能完成學習任務。對學習成績優異者,應充分發揮其特長和優勢,組織好課外學習小組,以促進其進一步提高。
輔導可采用集體輔導、個別輔導、同學間互幫互助及組織學習“一幫一”小組等多種形式進行。
課外輔導要有計劃,有準備,有目的,有記載。輔導時要有全局觀念,兼顧其他學科。
(五)練習:
(六)成績考核與評定:考核是對學生的知識、能力的綜合檢查,是教學評價的一個重要手段。
各科教學要加強平時的學業考查,應該把課堂提問記分、課堂練習記分、作業記分、周末考查折算為平時成績。
考前教師要幫助學生進行復習,考試命題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從學生實際出發,著重考查基礎知識和靈活運用知識的能力。試卷要難易適當,分量適中,內容科學,卷面整潔。
要認真監考,嚴肅考試紀律,嚴禁作弊,及時認真地處理考試中出現的違紀事件,實事求是的反映學生的真實成績。
期中、期末考試后,應該認真閱卷,并及時做好成績(等級)統計和質量分析工作,認真研究并改進教學措施。
二、教學工作考核制度
為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實行“教師自查、教研組集中查、學校(教務處)統一查”,定期檢查教師的教案、學生作業,每日進行上課巡查,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予以處罰。如以下行為則屬于扣分項目: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有私定教輔材料并違反規定亂收費行為。
3.曠職一天或曠課一節。
4.不積極參加集體備課和校本培訓。
5.在學校組織的考試中,監考、閱卷老師違反有關規定。
6.上班遲到、早退,上課遲到、早退、中途離開課堂、擅自調課,擅自停課。
7. 私自隨意變動上課時間或地點。
8.未按規定完成教學工作。
9.未參加政治學習、升旗儀式、教研活動、備課活動等。
10.未履行請假手續離崗。
11.值日工作不及時到位。
12.上課、集體活動時間、會議時間接打手機。
13.未按照規定完成學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償家教。
15.其他違法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本細則適用于全校所有教學人員(含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人員)。
本細則解釋權在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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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品庫房、實驗室、鍋爐房、配電房、配氣房、車庫、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2、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報警裝置等設備要定期檢查,不得隨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腐蝕和性質相抵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嚴格管理,保持通風良好,并設置明顯標志。倉庫及易燃易爆粉塵和氣體場所使用防爆燈具。
4、木刨花、實驗剩余物應及時清出,放在指定地點。
5、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專人保管,保管員要詳細核對產品名稱、規格、牌號、質量、數量、查清危險性質。遇有包裝不良、質量異變、標號不符合等情況,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6、忌水、忌沫、忌曬的化學危險品,不準在露天、低溫、高溫處存放。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無損。
7、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庫房周圍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庫房內物品應保持一定的間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化學危險品,必須采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
9、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如發現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應先停止工作,再報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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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
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簽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后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簽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于最近期發放工資
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于日后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后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
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并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于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核準后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 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并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準后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和招待;
9、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第十三條 本制度(暫行)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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