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的制定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資源的利用、時間的安排以及風險的評估等,以確保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燈展策劃方案 承攬合同篇一
定作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攬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共同信守。
1.產品的質量、包裝、加工方法:
_________。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規格、數量、質量:
_________。
3.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
4.驗收標準和方法:
_________。
5.結算方式:
_________。
6.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1)承攬方的違約責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_________%或酬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定作方的違約責任: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和設計等,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中途解除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7.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
8.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協議,作為附件。
9.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從雙方簽署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燈展策劃方案 承攬合同篇二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按樣品生產,應在生產前進行封樣。
2、定作物(模具)適用成型的塑料原料為。
3、定作物的質保期為1年,在上述保質期內,乙方對定作物負有質量擔保義務,發生質量問題時,乙方應負責維修。
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內將技術資料或封樣樣品交付給乙方。
2、雙方對履約過程中知悉的技術資料與圖紙、封樣樣品等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
1、乙方的交貨期限為天,自預付款到乙方賬戶之日算起,預付款為合同總金額的30%。
2、乙方應在約定期限內向甲方交付模具,運費由乙方承擔,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3‰的違約金。
1、乙方在模具制作完成發貨前,甲方應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40%的貨款,并開具發票。
2、定作物(模具)到甲方工廠后,乙方須派技術人員到甲方調試生產出合格產品后,甲方付20%的款項。
3、余款10%為質保金,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2個月時付清。
1、乙方負有及時交貨與質量保證的義務。
2、甲方負有及時接收貨物與付款的義務。
3、雙方均應恪守履約,若乙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為維權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取證費等。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如有爭議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發生糾紛,由甲方工商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乙方執一份,遵照執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簽約代表:蓋章簽約代表: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燈展策劃方案 承攬合同篇三
委托方:_____紡織器材廠(甲方)
承攬方:_____電鍍廠(乙方)
2.質量標準: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加工。在加工工藝過程及運輸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許損壞千分之___,但損壞件必須歸還甲方。
3.原料供應:加工用鋅塊由甲方供應。
4.交貨方式:由乙方負責往返運輸,運費由乙方自負。
5.質量驗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質量標準驗收。
6.結算方式:通過銀行托收。
7.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鍍鋅、淬火等,乙方應按規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負擔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天按加工產品總值千分之___交納罰金。甲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損失,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甲方:______紡織器材廠
乙方:____電鍍廠
____年__月__日
燈展策劃方案 承攬合同篇四
承攬人:(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人:(以下簡稱乙方)
1.設計制作內容
1.1設計名稱:;
1.2設計類型:;
1.3參數規格:;
1.4具體費用:;
1.5備注:;
2.質量要求及標準
2.1本合同設計之品質應符合一般公認之專業水準及乙方要求,不得有任何瑕疵。
2.2本合同設計之內容,除乙方另有書面指示外,應符合雙方定案后所確認之內容。
2.3乙方對設計內容的其他要求:
3.交付時間、地點及驗收。
3.1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完成本合同設計之全部制作(含)并交付給乙方。
3.2交貨地點:
3.3本合同設計之驗收、交付以乙方書面簽收確認為準。
3.4提交形式:乙方以形式提交甲方書面簽收確認。
4.價款及付款方式。
4.1費用總額含稅:rmb元(大寫:人民幣整),甲方提交作品并經乙方書面確認合格后予以支付。
4.2付款方式:
4.3甲方賬戶如下: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4.4甲方應在乙方付款前開具合法有效的稅務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款項。
5.知識產權。
5.1本合同設計中所使用之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圖形、音樂、歌曲、照片及各項道具中之美術著作或建筑著作),甲方于實際使用前,均應先行取得合法授權,承擔相關授權費用,并以合法授權文件為憑。該項授權內容應包括乙方得無限制地繼續使用合同設計之全部之著作權。
5.2本合同設計系在乙方出資、企劃下所完成之著作,甲乙雙方茲約定本合同設計應以乙方為著作權人,乙方對本合同設計享有完整的著作人身權及財產權。
5.3甲方茲申明并保證本合同設計絕無侵害他人肖像權、知識產權或其它權利之事情。如有任何第三人出面主張侵害,甲方應負責解決之。乙方如因此項糾紛而遭受任何損失或支出任何費用(包括合理之律師費用),甲方應負責賠償之。
5.4非經乙方事前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設計內容和設計之毛片或正片之全部或部分自行交付第三人重制,或提供予第三人使用。
6.甲乙雙方之權利。
6.1甲方制作本合同設計之過程,乙方有權派員參與了解制作過程,并提出制作之建議。除乙方以正式書面要求甲方修改或調整外,前述建議僅供甲方參考,甲方仍應對本合同設計之內容及品質負全部責任。
6.2甲方應依所約定之內容制作,若乙方提出與原內容不符之意見,甲方應配合修正。
6.3于本合同設計制作完成后,乙方對本合同設計之內容或品質如有意見,甲方應在日內配合修改完畢。
6.4甲方承攬乙方項目后,非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再行委托給第三方。
6.5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開展本合同所約定的設計工作,并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6.6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設計費用。
7.違約責任。
7.1甲方若在約定期限內未完成本合同設計制作或制作之設計無法令乙方滿意,乙方得以正式書面通知催請甲方限期改善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逾期仍未改善或改善無法發揮令乙方滿意之效果,乙方得向甲方請求賠償,每延遲一天,應向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如逾期達十五日的,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得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及由此造成的損失(含請第三方完成該設計的差價損失等)。
7.2如因甲方在設計過程中非法使用其他權利人的產品、標識等,造成對侵權的,所有責任又甲方承擔。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7.3本合同設計制作完成后,若因品質不佳或內容與附件所示設計內容不符,且情況嚴重,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返還原所受領之全部款項,還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7.4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按期支付相關費用,如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逾期貨款的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十五日的,則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8、合同解除和終止。
8.1.4設備出現質量問題,無法修復的。
8.2甲方依8.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返還乙方已付費用及利息,并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須承擔賠償責任。
8.3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如甲方已全部完成設計工作的,乙方應支付全部費用,相關設計材料歸乙方;如甲方部分完成設計工作的,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酌情支付費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___%。
9.爭議管轄法院。
9.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之。
9.2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其他約定事項:
11.合同的生效。
11.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11.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展策劃方案 承攬合同篇五
承攬人:
一、承包項目:甲方有 工程,地址承包給乙方施工,工程項目 ,工程價格 ,其中單價內容有一切輔助用工及圖紙范圍內一切相應工作內容( )等。
二、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確保質量,達到優質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須按有關規定標準要求執行,如乙方出現質量問題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損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擔,在各項施工內容的間接或隱蔽施工之前,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甲方要求檢測的材料需現場取樣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設計方案或甲方方案變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及業主安排。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施工進度計劃如期完成,不準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時間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總工期 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間合理安排穿插作業,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圖紙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將以合同總價的5‰每天進行罰款,罰款在合同總價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程安全生產基本規定》,盡心盡責做好安全工作,不準做對各工種有危害的存在隱患的事情或現象。不準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及拋物等現象,出現一次均處500元罰款,并要求肇事者從事發日至工程結束不準進入工地,罰金在合同總價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后果,甲方概不負責。施工現場乙方不準帶小孩、閑雜人員進入。
六、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達到市級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機械及用具事項:所有材料、施工機械、用具及施工輔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責機械的運輸及保管工作,只負責圖紙和技術服務。
八、付款方式:根據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將圖紙范圍內合同內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價的90%,留10%作為工程質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內付清。
九、備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燈展策劃方案 承攬合同篇六
合同編號:
委托方:
承攬方:
簽訂日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公共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廣告播出要求。
1.1 廣告內容及證件:
1.2 播出頻道和時間:
1.3 制作形式:
1.4 廣告長度:
1.5 播出形式:
1.6 播出日期:
第二條 廣告費及支付方法。
2.1 廣告費
2.2 支付方法及時間:
2.3 承攬方必須開具廣告業務統一發票,否則,委托方有權拒付廣告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3.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向承攬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廣告費 %的違約金;逾期支付廣告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 償付違約金。
3.2 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廣告費 %的違約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的 償付違約金。
3.3 其它違約責任,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執行。
第四條 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 向 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 向 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 附則。
6.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稱: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委 托 方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方:
承擔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 ? 年 ?月 ?日
依照《合同法》、《廣告法》、《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項目(媒介):
2 、廣告內容及有關證件的名稱、編號:承攬方應按《廣告法》規定,認真審查上述證件。委托方提供虛假的證件,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廣告內容不合法,承攬方有權拒絕。
3、發布地點或形式:
4、顏色:
5、規格或材料:
6、刊播次數、起訖時間、日期:
7、其他要求:
第二條 費用及支付辦法
1、費用:
類別
單價
數量
金額
備注
設計、制作費
發 布 費
代 理 費
合計金額(大寫)
2、結算方式和期限:
3、承攬方必須開具廣告業務統一發票,否則,委托方有權拒付廣告費。
第三條 驗收方式及時間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委托方中途廢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的 ?%,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超過合同規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 償付違約金。
2、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廣告費的 ?%,向委托方償付違約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廣告費的 支付違約金。
3、其它違約責任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執行。
第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附件 ?,名稱 。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 ?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燈展策劃方案 承攬合同篇七
地址: 地址:深圳市
傳真: 傳真:0755-
電話: 電話:
聯絡人: 部門: 聯絡人: 部門:
第一條:工程名稱: (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范圍: (詳如本合同圖說附件一)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下稱“開工日”),并自開工日起計 60個日歷天內完成并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 乙方銀行賬戶:戶 名:
銀行名稱: 賬號:
6.2 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 ;
熱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 ;
工程全部完工在驗收之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人民幣
6.3 保修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 3 %作為保修金。該保修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修金或領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4 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于收到申請3日內核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內核對保修金,并于核對完畢后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戶,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6.5 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并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簽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7.1 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稅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7.2 乙方確認并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為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說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說明書、工程項目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說及規格(下統稱“圖說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8.2 乙方已詳細審閱、了解本合同及其圖說附件,并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并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核準的圖說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并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設備,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8.3 如遇圖說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為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8.4 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并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8.5 圖說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于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說附件予乙方。乙方應于合同訂立日后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8.6 圖說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說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了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信息為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應維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數據,乙方應妥善保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于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1、認真核實工程范圍,核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范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注和說明;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注工程范圍的圖紙)應為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8。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并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文件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為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了時,悉依甲方解釋為準。
9.3 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9.4 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于圖說附件內,但為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并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10.2 甲方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為準;但如系新增項目,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為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后,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開始執行后,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1.1 乙方應于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核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項目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說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應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敘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設備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于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于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盡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2.1 乙方應于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置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為防范,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筑、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12.2 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為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后,乙方應于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換工人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12.4 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設備,甲方得于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設備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12.6 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說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并依照規定圖說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為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12.7 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決,并負責賠償。
12.8 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回應并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回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12.9 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2.10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2.11 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12 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并負保安責任。
12.13 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為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于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打開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打開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設備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2.16 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設備,一律遷移工地外,并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并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說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文件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說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4.1 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并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4.2 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筑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4.3 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范圍。
14.4 乙方于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后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后,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說附件等相關數據,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4.5 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4.6 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十五條:違約罰款
乙方如違反第四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或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工程總價仟分之壹計算,給付甲方違約金,此項違約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3、 如甲方變更或增加工程范圍、工程量的,甲乙雙方除另行協商變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計價方式外,對于該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應另行協商確定,甲方如延遲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條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保修期限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簽訂保修協議,乙方應按照保修協議提供保修服務。如未另行簽訂保修協議,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驗收合格之日起為期 貳 年,另關于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保修期為貳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貳個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滲漏的保修期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動、裂損、坍塌或發生其它損壞時,乙方應于甲方通知期限內按照圖說附件,負責無償修復,如有遲延,依第十五條的規定給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工程保險
本工程未約定保險條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國內保險公司辦理工程一切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出險時,乙方需保護現場、拍照留存、及時通知甲方;并應協助甲方申請保險、查勘取證、提供相關證明和單證,全力配合甲方處理理賠事宜。
第十八條:稅捐條款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稅款,由甲乙雙方依法律規定自行負擔。
第十九條:解約條款
19.1.1 乙方有破產之虞、進行破產或破產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轉移資產、抽逃資金、工人及設備數據不足及其它喪失履約能力之情形者。
19.1.3 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經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減料或不聽從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違反其它任何條款或圖說附件說明,甲方認為其不能履約者。
19.2 如本合同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清理現場,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內撤離工地。且任憑甲方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劃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攬或施工,對此乙方不得異議,且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工程報建等相關項目的變更登記手續。
19.3 如本合同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負責賠償。
(如因甲方延遲支付任何應支付款項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運至工地之材料和設備及人員,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不得轉讓條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無論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運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轉賣、轉讓或貸與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擔保,但經甲方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專門工作,或必須持有某種機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專門工程轉包后顯然對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條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內所生的權益,于合同屆滿日或解除或終止后,仍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管轄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以甲方營業所在地的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如甲方營業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條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條:通知條款
23.1 雙方通知可以電話、電報、傳真、電子郵件、edi、信差、掛號或快遞等形式進行。各方書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為簽收通知之受送達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地址為準。以郵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郵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并發生送達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第二十四條:附則
投標文件或圖說附件若與本合同有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立合同人:
甲 方: 乙 方: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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