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雇傭合同 雇傭合同法律規定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______(鄉鎮)村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1、乙方的工作崗位將根據甲方的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進行確認,如有調整或調動,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乙方應履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乙方到擔任工作。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本人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守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
1、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六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1、乙方享受的勞務費用:____元/月;支付時間每____月____日;
2、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有權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____的;
2、雙方就結束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在不予服從的同時也沒能與甲方達成和解的;
4、乙方提供的勞務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要求或標準的;
5、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6、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提出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
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條乙方聲明,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社會保險費已由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繳納,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會繼續繳納(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并保證不會因此對甲方造成不利影響,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合同期間各類醫療費用均自理,甲方不予負擔,停工治療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報酬。
第十二條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的合法的規章制度(如員工手冊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同等。
2、乙方不及時將個人信息屬性變動通知甲方的,視作本合同終止,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訴其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造成任何第三人損害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
追償。
3、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傭合同 雇傭合同法律規定篇二
________ (聘方)聘請________ (受聘方)為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____ 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為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到職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如下: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考慮采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每周5天,每天8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 元,并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周后,停發工資,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如受聘方瀆職,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2個月后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并根據受聘方的健康情況,于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托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另簽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雇傭合同 雇傭合同法律規定篇三
月嫂雇傭合同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并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服務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28天。乙方在工作期間沒有休息日,如有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請假或工作中私自離崗,工資將會做相應或加倍扣除。(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根椐產婦實際生產日期可適當提早或推遲)
2.服務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共計_________元整人民幣。(法定節假日無加班費)
支付的時間為服務期終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己方應向甲方開具收據。
3、乙方工作時間:
由于乙方工作性質特殊,需24小時對產婦及嬰兒進行護理。
4.服務內容:
(1)產婦:
a、產婦的生活護理,清洗產婦的衣服,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幫產婦擦身,觀察惡露;
b、產婦的乳房護理,月嫂需依據自己的經驗幫助產婦通乳,解決乳房脹痛,教會產婦如何清潔乳房和雙手后擠奶或進行乳房按摩,教會產婦正確的哺喂姿勢,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
c、制作產婦的營養餐和催乳湯水,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d、為產婦綁繃帶,指導產婦做產后恢復操,促進子宮復原、惡露排出并幫助產婦體型的復原; e、經常與產婦交流育兒心得,打破產婦對獨立育兒的焦慮狀態和封閉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
時安撫產婦,避免產后抑郁癥的出現;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g.其他必要的產婦護理工作。
(2)嬰兒:
a、照料寶寶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換尿布、洗澡;為寶寶每天按摩、撫摩,鍛煉身體;洗滌并消毒寶寶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專業護理,包括臍帶結扎部位的消毒,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萬一寶寶身體有異常,提醒并協助治療;
c、常見病的觀察和護理,月嫂需判定寶寶是否患有尿布疹、鵝口瘡、新生兒黃疸等,并對某些新生兒疾病有預防措施;
d、寶寶的情感和潛能開發,月嫂需能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指導產婦為寶寶做嬰兒操,鍛煉寶寶的四肢協調能力,開發大腦并給予寶寶美妙的情感撫慰;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f.其他必要的嬰兒護理工作。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助;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3)服務期結束后,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咨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具備相應的產婦嬰兒護理常識,不能勝任工作的;
6.身體患有傳染病或其他疾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7.工作漫不經心,對產婦或嬰兒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害的;
8.其他侵害產婦、嬰兒或甲方家人權益的行為。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1.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
2.由于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服務期結束后,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咨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雇傭合同 雇傭合同法律規定篇四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 月__ 日至 ____年__ 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 崗位(職務),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周不超過44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
方底薪 元。(不包括福利、獎金或提成在內)
2、甲方根據國家、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相關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或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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