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項目投資咨詢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甲方聘請乙方提供以下咨詢服務:【】
2.1 本協議自 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日終止。
2.2 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甲方實際支付費用的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2.3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沒有異議且甲方向乙方交納咨詢服務費的,本協議將自動延續。
3.1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費總費用為 元,甲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在乙方指定帳戶。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3.2 咨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如下:
3.2.1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的%,即元;
3.2.2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初步投資方案之日起五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的%,即 元。
3.3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審計、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到 市外辦事發生的差旅食宿費用。
4.1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4.1.1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
4.1.2對于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4.2.3 對乙方制作的各項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議給予及時反饋。
4.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4.2.1乙方應盡一切努力,履行咨詢服務和義務;
4.2.2乙方履行咨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4.2.3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傭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4.2.4乙方按本協議提交的各項咨詢意見、文件、方案等資料,僅供甲方參考,最終決策由甲方獨立作出并承擔責任。
甲、乙雙方保證,除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或各方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準、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聲明與保證須向第三人披露或經協議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因本協議目的而獲得他方及項目公司的設立文件、財務及法律資料、商業秘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負有合理的保密義務。
6.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2)本協議期限屆滿。
6.2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并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
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8.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篇二
咨詢服務合同編號:
受讓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 話:傳 真:
讓與方(乙方) : ,男,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地:
電 話:傳 真:
鑒于乙方是a、b、c設計和制作技術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使用;鑒于甲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秘密且愿意支付給乙方技術秘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咨詢服務合同法》有關技術咨詢服務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咨詢服務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 技術秘密名稱:a、b、c三項產品的設計和制作技術使用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種化學儀器的樣品、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和使用說明書等有關內容。保證提供的技術和資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產技術未進入公有領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后,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第1.2 條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后5 日內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5 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
1.4 乙方享有該三種儀器的技術成果權,儀器各種說明書上落款的技術成果權人應為乙方。
第二條 技術培訓
2.1 甲方于咨詢服務合同簽訂生效后,應作好技術培訓的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咨詢服務合同生效后應向甲方提供生產技術和質檢技術培訓及咨詢服務,培訓時間為15 天。以便甲方實施乙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到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2.3 從甲方試制技術秘密產品時起,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技術咨詢,直至試制出符合本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試制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并解答甲方在實施技術秘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2.4 甲方承擔培訓人員在培訓、咨詢期間內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若培訓需要延期,則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訓結束后的生產途中需要咨詢和指導,則另交付每小時40 元。
第三條費用和酬金
3.1 入門費:甲方須于咨詢服務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入門費10000 元(大寫:壹萬元正)。
3.2 提成費:從本咨詢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內,甲方每銷售一件分子間隙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3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物質導電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6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水電解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8 元。
3.3 甲方保證每年最低銷售分子間隙器、物質導電器、水電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條標準的70% 收取提成費。
3.4 甲方應于簽訂咨詢服務合同之日起的第6 個月的最后一日,交付最低標準的提成費的40% ,余額于咨詢服務合同簽訂后的第12 個月最后一天具實結算,但結算件數不得低于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最低生產件數。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第2 至5 年的費用支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保密義務
4.1 甲方同意在本咨詢服務合同有效期內及咨詢服務合同期滿后十年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4.2 如果甲方發生泄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泄密的范圍和程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3 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咨詢服務合同產品性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
5.2 在咨詢服務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5.3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
5.4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清專利。
5.5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準,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5.6 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5.7 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獎勵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術錯誤造成產品的質量不合格,這些不合格的產品,乙方不能享受本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術要求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仍應當向乙方支付本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經營風險,則按決策風險自負認定,已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不予返還,未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仍應交付。
6.3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費的1 %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咨詢服務合同,甲方并應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合同總金額費的30 %的違約金。
6.4 甲方違反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7.1 本咨詢服務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2 若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約定
8.1 本咨詢服務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咨詢服務合同不影響乙方與其他方訂立有關咨詢服務合同。
8.2 本咨詢服務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8.3 本咨詢服務合同一式二份,咨詢服務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咨詢服務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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