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就如同白駒過隙般的流逝,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喜悅、新的收獲,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計劃吧。計劃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計劃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計劃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威海中考招生計劃篇一
2.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運動會比賽中,獲得縣級比賽個人單項前3名者或集體項目第1名的主力隊員,市級比賽個人單項4—6名者或集體項目2—3名的主力隊員加5分;獲得市級比賽個人單項前3名者或集體項目第1名的主力隊員,獲得省級比賽個人單項4—6名者或集體項目2—3名的主力隊員加10分;獲得省級比賽個人單項前3名者或集體項目第1名的主力隊員加20分;獲得國家級比賽個人單項前6名者或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可免試進入高中。
3.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音樂、美術比賽中,獲得市級個人一等獎,省級二等獎,國家級三等獎者加5分;獲得省級個人一等獎,國家級二等獎者加10分;獲得國家級個人一等獎者加20分。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以及港、澳、臺籍考生(持僑辦或臺辦證明)、少數民族考生(持民族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證明)加10分。
5.軍人子女(含烈士子女)考生錄取按照2012年1月6日下發的《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創新類、體育類、藝術類方面的成績以有關部門頒發的證書和有關文件為準,集體比賽項目的成績需經過對比賽原始記錄的查閱以及對有關人員的調查確認。體育加分僅限于學生在初三、初四學年所取得的成績,其它加分為初中段取得的成績。初四學生上述成績認可截止到5月20日。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或降分錄取政策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重復計算。
各學校、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特殊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匯總相關鑒定部門的鑒定結果,并將鑒定結果在校園網、區市教育網、市教育局網站三級公示,公示的時間各為10個工作日,同時,要公布舉報電子信箱、電話、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信地址,對舉報事項按照有關信訪規定及時調查處理。公示名單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錄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意見另文下達。
參照國家和省規范高考加(降)分政策精神,自2016年起,嚴格控制我市中考加(降)分項目,合理設置加分分值,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
八、組織領導
威海中考招生計劃篇二
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學、地理學科考試時間為6月12日至14日。具體日程如下:
信息技術考試采用閉卷、上機操作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40分鐘。5月20日至21日完成信息技術學科的考試工作。
生物學實驗操作技能測試須于3月底結束。具體實施意見另文下達。
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須于4月底前完成。具體實施意見另文下達。
考查科目由各區市自行命題,自行組織實施。考查工作須于5月22日前完成。各區市考查工作方案要于4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通過后組織實施。威海城區(含環翠區、高區、經區、臨港區)于5月31日前將考查結果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四、試卷評閱
全市實行網上評卷,評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進行。文登區、榮成市、乳山市考生的評卷工作由各區市負責組織。城區考生的評卷工作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參與城區考生評卷工作,做好評卷設備、軟件的技術支持,參與評卷教師的選聘、培訓及評卷質量進程的監督檢查等工作。各區市要提前做好網上評卷設備的檢測、軟件的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等工作。6月19日前完成評卷、數據檢查及統計工作,20日下午4時公布成績。
五、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評定
初四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由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初中學校進行,4年六維度分項總等級和綜合總等級評定在4月17日前完成。環翠區、高區、經區、臨港區教育局于4月24日前將各學校初四畢業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匯總后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各區市要高度重視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工作,規范操作,力求評價結果的科學和公正。
六、志愿填報
1.考生志愿分“3+4”初中起點高等師范教育本科層次(以下簡稱師范本科),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3+4”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養、五年一貫制大專、三二連讀大專、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三個層次。
2.5月26日至28日,考生填報初中起點師范本科志愿。
3.普通高中志愿按各區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填報。
4.7月11日至13日,填報中等職業學校志愿。分三個批次,第一批次為“3+4”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養,設2個順序志愿;第二批次為五年一貫制大專(高職)、三二連讀大專(高職)、技師學院、技術學院、高級技工學校,設2個順序志愿;第三批次為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設2個順序志愿。8月中旬,進行中等職業學校補充填報志愿。
七、錄取辦法
(一)初中起點本科錄取。
威海中考招生計劃篇三
為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學業考試及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威政辦發〔2008〕22號、威政辦發〔2014〕4號、市教育局威教基字〔2009〕6號、威教發〔2014〕13號等文件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統籌規劃我市高中階段教育,確保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合理編制我市各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認真執行“3+4”師范本科、“3+4”高職本科、五年一貫制大專、三二連讀大專招生計劃。
二、考試報名
初中學業考試,既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也是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初中在籍學生都應參加學業考試,其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戶籍在威海市以外,因回原籍參加升學考試導致不能參加我市學業考試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證明,作為初中畢業的依據。
初二學生參加信息技術、地理學科考試報名;初三學生參加歷史、生物學、生物學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報名;初四學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報名。因轉學、休學等原因初二、初三期間未參加信息技術、地理、歷史、生物學等學科學業考試的學生同時參加上述學科補考報名。初三需要重考信息技術、地理等學科的學生同時參加上述學科重考報名。考試報名工作由考生所在的區市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報名時間截止到3月20日17時,逾期不予辦理。
三、考試組織
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命題制卷工作由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具體負責。
(一)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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