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機關呈文辦件篇一
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fā)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二)通知的寫法
(1)格式
用公文的一般格式。即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構成。(2)標題
發(fā)文機關+事由+文種,如:《xx省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蔬菜產(chǎn)銷工作的通知》。事由+文種,如:《關于召開省屬高校檔案工作會議的通知》。(3)正文
(1)批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含“頒發(fā)”型通知、“轉發(fā)”型通知和“批轉”型通知三種。
(a)“頒發(fā)”型通知“頒發(fā)”型通知又稱“發(fā)布”或“印發(fā)”型通知,是指用來頒發(fā)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或印發(fā)有關文件的通知。其正文部分,一般首先說明制訂所發(fā)布的規(guī)章的目的、根據(jù),然后寫明發(fā)布事項,最后是提出執(zhí)行要求。
(b)“轉發(fā)”型通知
是指用來轉發(fā)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的通知。其正文有兩種寫法,一種正文包括兩部分:開頭部分先寫明轉發(fā)文件的名稱,表明態(tài)度,提出原則要求。最后以“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請結合具體情況,參照執(zhí)行”、“請研究執(zhí)行”等慣用語句提出執(zhí)行要求。一種正文只寫轉發(fā)決定和執(zhí)行要求,十分簡潔。
(c)“批轉”型通知
是指轉發(fā)下級機關發(fā)來的公文的通知,其寫法與“轉發(fā)”型通知基本相同。正文一般先寫明轉發(fā)文件的名稱,表明態(tài)度,宣布轉發(fā),闡明意義,提出要求。
(2)指示性通知
是指上級機關宣布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或執(zhí)行的事項,但限于發(fā)文機關的權限,或因其內容不命(令)或指示的。這類通知又稱規(guī)定性通知或布置性通知。
其正文包括:概述情況和問題,寫明通知事項,提出工作要求,或用“特此通知,望認真執(zhí)行”等結語。
(3)告知性通知
是指告知某一具體事項,這類通知是機關日常工作經(jīng)常會用到的公文文種。其正文先寫明發(fā)文機關的決定事項及作出該決定的目的,“現(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是常用的過渡句。然后寫明對有關事宜的安排,應知事項等。最后用“特此通知”結束。
會議通知是告知性通知的一個重要類別,其正文部分應寫明召開的會議名稱,須知事項兩部分,須知事項包括會議名稱、議題、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報到時間、地點,需帶的材料,食宿安排,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4)任免通知
任免通知的正文一般比較簡單,直接寫明任命誰什么擔任什么職務,或者免去什么人的什么職務即可。
機關呈文辦件篇二
呈批件 所謂呈批件,文種名叫請示 其標準寫法如下: 1、掌握請示的用途: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請示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請求決斷、指示、批示或批準事項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 2、了解請示的分類;根據(jù)內容、性質的不同,請示分為請求指示的請示、請求批準的請示。
3、重點掌握請示的寫法: (1)標題。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構成形式:一種是由發(fā)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
另一種是由事和文種構成。 (2)主送機關。
請示的主送機關是指負責受理和答復該文件的機關。每件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請示。
(3)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語等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緣由。
它是請示事項能否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上級機關批復的根據(jù)。原因講的客觀、具體,理由講的合理、充分、上級機關才好及時決斷,予以有針對性的批復。
2)主體。主要說明請求事項。
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也是陳述緣由的目的所在。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
另外請示事項要寫的具體、明確、條項清楚,以便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批復。 3)結語。
應另起段,習慣用語一般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復”,“以上請示,請予審批”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qū)、各部門研究執(zhí)行”等。 (4)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內容。標題寫明發(fā)文機關的,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蓋單位公章,成文時間****年**月**日。
舉個例子:題目:關于配發(fā)**學生會會服的請示 **校領導(主任、處長)或總務處: 正文:根據(jù)當前***形式(文件),為了提升***形象(工作),進一步搞好***活動(工作),達到***目的。特申請為**學生會配發(fā)會服**套,預計金額**元。
妥否,請批示。 附:會服樣式圖。
**學生會 日期。
機關呈文辦件篇三
狹義地理解,批復是“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時使用的文種。批復必須有針對性的一文一批復,請示要求解決什么問題,批復就答復什么問題。
(一)批復的特點
(1)行文具有被動性
批復的寫作以下級的請示為前提,它是專門用于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公文,先有上報的請示后有下發(fā)的批復,一來一往,被動行文,這一點與其他公文有所不同。(2)內容具有針對性
批復要針對請示事項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態(tài)度,批復事項必須針對請示內容來答復,而不能另找與請示內容不相關的話題。因此批復的內容必須明確、簡潔,以利下級機關貫徹執(zhí)行。批復的特點(3)效用的權威性
批復表示的是上級機關的結論性意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答復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不得違背,批復的效用在這方面類似命令、決定,帶有很強的權威性。(4)態(tài)度的明確性
批復的內容要具體明確,不能有模棱兩可的語言,使得請示單位不知道如何處理批復的分類根據(jù)批復的內容和性質不同,可以分為審批事項批復、審批法規(guī)批復和闡述政策的批復等三種。還有肯定性批復、否定性批復和解答性批復三種。(三)批復的寫法
批復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構成。(1)標題
標題的寫法最常見的是完全式的標題,即由發(fā)文機關、事由和文種構成。在事由中一般將下級機關及請示的事由和問題寫進去;還有一種完全式的標題是發(fā)文機關+表態(tài)詞+請示事項+文種,這種較為簡明、全面和常用。也有的批復只寫事和文種。(2)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一般只有一個,是報送請示的下級機關.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寫于標題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頂格。批復不能越級行文,當所請示的機關不能答復下級機關的問題而需要向更上一級機關轉報“請示”時,更上一級機關所作批復的主機關不應是原請示機關,而是“轉報機關”。如果批復的內容同時涉及其它的機關和單位,則要采用抄送的形式送達。
(3)正文
正文包括批復引語、批復意見和批復要求、結尾三部分。批復引語要點出批復對象,一般稱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寫明是對于何時、何號、關于何事的請示的答復,時間和文號可省略。
批復意見是針對請示中提出的問題所作的答復和指示,意思要明確,語氣要適當,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為什么某些條款不同意,注意事項等都要寫清楚。
批復要求(其實可以單獨算做結尾),是從上級機關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補充性意見,或是表明希望、提出號召。如果同意,可寫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決辦法。
結尾通常以“特此批復”、“此復”等慣用語,也可以省略以上字句,自然收尾。
(4)落款
這部分寫在批復正文右下方,署成文日期并加蓋公章,成文日期用漢字,標全年月日,“零”寫為“o”。(四)寫作批復的注意事項
(1)態(tài)度要鮮明。(2)內容要全面。
(3)行文要迅速。
(五)批復與復函的異同:
復函即答復性函,是專為答復問題而制發(fā)的函。批復同復函雖然都屬于回復性公文,但畢竟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文種。二者的區(qū)別主要體現(xiàn)在兩方面:一是行文方向有所不同。批復的行文方向單一,均為上級機關發(fā)給下級機關的下行文;而復函的行文方向靈活,它通常是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使用的平行文,有時則是下級機關發(fā)給上級機關的上行文或上級機關發(fā)給下級機關的下行文。
二是重要程度有所不同。批復往往用于答復比較重要的事項,而復函則可用于答復一般性問題。
【本文地址:http://m.nehjyms.cn/zuowen/1652949.html】